翻印說明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省直各部門(單位):
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翻印給你們,請按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山東省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1).pdf